渝中警方供图
“你这也涉嫌套牌,你明白吗?”“我确实不知道啊,我以为两个车什么都是一样的,可以共用一个号牌……”近日,徐某因无证驾驶且涉嫌套牌车辆被依法查获,对方竟认为自己“套牌”自己没问题,交巡警当即表示,如此“取巧”行为,同样涉嫌交通违法,后果很严重。
据介绍,前不久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朝天门大队民警在打铜街下口,查获一名涉嫌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男子。随后,民警又对其驾驶的摩托车进行核查,发现该车所悬挂号牌登记的机动车车架号、发动机号和现场驾驶的摩托车车架号、发动机号均不一致。
经了解,驾驶人徐某在几年前买了一辆摩托车,车牌还没收到车就被偷了。于是徐某又购买了一辆同款的摩托车,将收到的行车号牌悬挂在了该车上。
“第一个车的号牌悬挂在第二个车上,这已经涉嫌套牌了。”民警现场指出徐某的违法行为。但徐某仍觉得,车是自己买的同款,号牌登记的信息也是本人,相当于套自己的车牌,没有侵犯到其他驾驶人的利益,这顿“操作”没问题。
随后,民警向徐某现场普法,机动车号牌和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性,是对车辆进行区别的重要标识,即使是登记的自己的名字,也要做到一车一牌照。经过民警普法讲解,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非常懊悔。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其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的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渝中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