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阳讯 近日,因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衡阳耒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对长坪乡中学依法作出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辖区长坪乡中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学校未设置室外消火栓,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只有一个楼梯间,其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大队当场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对其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大队依法对长坪乡中学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学校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积极配合做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加快隐患整改进程,确保限期整改到位。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全力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通讯员刘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