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从贵州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年来,我省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贵州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锐意进取,守正创新,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战略定位,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贵州大生态战略。开展涉法涉诉煤矿企业系统治理专项行动,推动煤矿企业恢复生产、扩大生产,助力我省“富矿精开”战略抓手,保障能源安全和资源供给。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省直单位联合开展水污染防治、河湖安全、森林保护“六个严禁”等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处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保障资源能源安全。
服务保障绿色产业发展。湄潭县法院出台意见,推进“湄潭翠芽”“遵义红”品牌保护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司法护航干净黔茶。仁怀、习水、赤水等地法院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依法保障酒企、酒商、酒农等白酒产业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酱香白酒产业带高质量发展。修文县法院设立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助力国家地理标志产业优化升级。
服务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结合贵州森林资源优势,与省林业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试行)》,在全省法院推行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认购林业碳汇开展替代性修复,形成“生态修复+碳汇认购”基本模式。雷山县法院揭牌成立全国首个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助力乡村振兴实践基地,与广东企业签订全国首份司法碳汇跨省认购协议,林农喜获生态价值补偿,司法“含绿量”提升发展了乡村“含金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编辑 蒋孟娇
二审 何永利
三审 田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