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然而,总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痛,才犯下错误受到了教训,不思悔改,再次重蹈覆辙。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的女子。然而,一查民警吓了一跳。原来,该女子有5天前因酒驾刚被交警处理过。她竟然不汲取教训,抱着侥幸心态竟再次醉酒驾驶。而此次等待她的,将是拘留7天的处罚。
据介绍,近日晚间,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冬日整治”行动,凌晨2:31许,执勤民警在秣陵街道东虹街路口处对一辆奥迪小轿车进行正常例行检查时,驾驶员昝某刚打开车窗,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刻将其控制住。经呼气检测,昝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9ml/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然而,民警检查时还发现,昝某竟是5天前同一时间段被查处的一名酒驾人员,且在3天前刚处理完毕,驾驶证还在暂扣中。当时昝某吹气的结果为51ml/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时隔短短5天后,昝某居然再次酒驾,而且还是醉酒驾驶。
对于昝某不思悔改,又再次酒后驾车,一再无视法律,漠视他人和自己生命安全的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昝某处以拘留7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的处罚,相关的处理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交警提醒,无论是间隔一天、两天还是一年、两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 “二次酒驾”,都将受到严惩。酒驾没有那么多“侥幸”,唯有遵规守法,养成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