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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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在建设工程领域,承包人对完成的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保障。
那么,如果是违章建筑,承包人是否还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违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定手续而擅自建设的建筑物。由于其建设过程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违章建筑通常不能进行合法的产权登记和流转。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1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中明确: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建设工程依法可以流转。由于违章建筑不宜折价、拍卖,因此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最高院认为,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系以建设工程的交换价值优先清偿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其建设完成的建设工程依法可以流转。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7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该条规定,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建设工程宜折价、拍卖。违章建筑不宜折价、拍卖,故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如果不能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实务中,如果承包人已经完成了违章建筑的建设工作,但因建筑本身违法而无法实现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可以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如果发包人无法支付,承包人可以依法申请发包人破产,并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按照破产法规定的顺序参与分配。
综上,违章建筑不宜折价、拍卖,故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合法性,以避免在工程完成后面临无法行使优先受偿权的风险。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承包人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具体和针对性的法律服务。知法守法,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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