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公司弃之不用的5000方“新鲜牛粪”,内蒙汉子李某灵光一闪,从中嗅到了巨大的商机,便从公司“低价收购”,将这些“宝贝”堆放在自家15亩林地上,但他根本想不到,这些牛粪却会给他带来“牢狱之灾”。今年,开鲁县警方依法对李某进行刑事拘留,并将其移交检察院。
当时买牛粪的时候,李某都想好了:先将这些新鲜牛粪堆放在自家的15亩林地上晒干,等到来年,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到时候就再也不用这么辛苦地打工了。
看着自家林地上这些“黑色的金子”,李某总是不经意露出财主般的微笑。但是,在李某的财主梦还没有成真的时候,警方就把他摇醒了,醒来之后的李某发现,自己已经在看守所里了,将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警方的拘留罪名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该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在我国刑法实践当中,这里的“数量较大”一般是指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耕地10亩以上。显然,李某在数量上已经符合条件了。
那么是否构成农用地破坏呢?经过鉴定,李某在林地堆放牛粪的行为已经破坏了林地原生植被和土壤耕作层,对林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有人说,李某是在自家地里堆放的牛粪,别人管得着吗?当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破坏的是整个农用地的生态平衡,影响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李某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经成立,他的半只脚已经踏进了监狱。
不幸中的万幸,由于李某的认罪态度良好,检察机关认为李某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行为危害不大”,于是就对其网开一面,令其立即采取措施,恢复林地的生态平衡,并引以为戒。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请在评论区留言。
“洞观世相,学法明理”,欢迎关注@洞见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