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颖
近日,海淀区城管执法部门针对辖区内的停车场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提醒广大停车场经营者以及停车市民:在保障无障碍停车位“专位专用”的同时,也不要占用停车位边上1.2米宽的轮椅通道。
此次停车场专项执法检查的检查重点包括停车场营业资质、是否擅自将停车场改作他用、是否擅自改变无障碍停车位用途以及停车场管理单位是否配置完备的停车设施标志标识等。
在东北旺南路的百旺绿荫停车场,上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停车场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明》。信息显示,该停车场拥有地面车位数732个,备案证明有效期至今年5月11日。执法人员提醒停车场负责人在备案证明到期前要提前进行申报更新。随后,执法人员依次检查了停车场现场实际停车情况,并要求停车场管理方及时将停车场边角处的积雪结冰清理干净。在无障碍停车位,执法队员提醒停车场负责人要保证无障碍停车位“专位专用”,不能擅自改变无障碍停车位用途。
“在无障碍停车位的一侧都会预留一个宽度不小于1.2米的轮椅通道,供残疾人上下车使用,该通道禁止停车。咱们在巡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确保将轮椅通道空出来。”海淀城管执法人员提示,其他市民停车时也不要挤占该区域。
海淀城管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