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诈骗套路层出不穷,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
信息闭塞、渴望健康、认知较弱的特点
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
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
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
给老年人造成
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请警惕这5种情形 👇👇👇
假借养老服务机构之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实体,没有实际收住老年人并提供照料护理服务,但通过临时租用养老服务机构场地开展活动、宣称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碰瓷”养老服务机构,以办卡返利、福利补贴、享受折扣等形式,诱骗老年人办卡储值非法吸收资金。
来源:图虫创意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者超出自身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通过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来源:图虫创意
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长期出租养老床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项目等名义,以承诺高额收益、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为幌子非法吸收资金。
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
打着“健康养老”名义,实际上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以医疗名义给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以承诺消费返利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
来源:图虫创意
以享受“旅居养老”为名非法集资
以邀请老年人低价甚至免费旅游,或者考察所谓“旅居养老”项目为名,通过储值返利、投资分红、积分养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来源:图虫创意
老年人如何守好“钱袋子”?
在很多非法集资案例中,不法分子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现。一些机构和企业根本不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而是通过虚假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往往无法得到满足。老年人一旦参与,不但追赃挽损难度大,而且本金难以追回。
提醒广大老年人,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认清高额利诱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图虫创意
更多
提醒
【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01
案例一
【基本案情】
2016年起,杨某在没有取得相关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其设立、经营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发布大量虚假融资标的,以承诺还本付息等为诱饵向社会公开宣传,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杨某集资后大量挥霍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投资、赌博等。经审计,该平台共非法吸收1万余名投资人资金合计7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7亿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杨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典型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也开始在网络空间活跃起来,呈现出手段隐蔽、传播迅速、涉及面广的特点。本案被告人正是通过在互联网平台上虚假发标、重复发标,以支付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非法集资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避免通过无任何资质的投资渠道进行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02
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13年1月至2019年6月,周某虚构“无纺布出口退税”投资项目,以保本并支付高息为诱饵,通过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订单和购销合同、发布公司广告宣传资料、带投资人参观公司等方式,引诱投资人通过贷款和吸收他人资金的方式进行投资。至案发时,周某以上述方式非法集资共计2.6亿余元,未归还金额7400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人虚构“无纺布出口退税”项目,以承诺高收益保本付息等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其所采取的编造虚假投资项目、发布广告宣传资料、装点公司门面、吸引参观公司等均为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人民法院以此案警醒社会公众,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广大公众要擦亮双眼,避免误入骗局遭受财产损失。
03
案例三
【基本案情】
2019年7月,刘某等人承租某养老生活馆,通过街边派发宣传单,免费送大米、鸡蛋和免费旅游等方式吸引以老年人为主的群体进店,再通过日常的慰问关心让老年人放下警惕,引诱老年人在馆内或者外出旅游时进行集中上课。刘某等人在课上谎称其公司实力雄厚,对外有大额投资可得丰厚回报,并以返本付息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办理会员。同时,刘某等人还以先交钱先竞得的“抢福利”模式、老会员介绍新会员入会可获得奖励、宣称名额有限等方式蒙骗更多老年人急于投资入会。经审计,刘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吸收资金120万余元,未退回资金116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刘某等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
【典型意义】
老年人群体是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重点目标群体,本案被告人所采取的免费送礼品、免费旅游、日常慰问关心、集中上课宣传等方式是犯罪分子常用的非法集资手段。人民法院借此案提醒广大老年人和家属要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不被小礼品小恩惠打动,警惕“保本付息”之类的诱饵,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来源:央广网、蓬江公安、广东法院网、江门金融等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编辑:陈聆
二审:江文明
三审:谭桂平
🌟这些文章大家都在看🌟
天气马上反转!1月还有好几波冷空气
事关江门各小区!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太火爆!昨晚很多人都在抢,系统都崩了!有人已溢价出售